进口消杀证明
以强大的通关能力为依托,提供超过11项跨境贸易服务项目
1
-《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》。 -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,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《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》,已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温馨提示:进口冷链食品不提供消毒证明不能上市销售
2
时效:当天出证
3
1.出具《冷链食品消杀证明》
|
广州国检检测有限公司 总部:
电话:020-38665759
手机:13903019619
邮箱:2278743736@qq.com
工作时间:
周一至周五 :8:30-18:00
周六至周日 :9:00-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