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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体废弃物检测与危险废物鉴别

固体废弃物检测与危险废物鉴别

    检测项目: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是指具有毒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反应性、放射性和传染性的固体、半固体废物。

    检测标准: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》GB 5085.1-2007 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》GB 5085.3-2007 《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》HJ/T299-2007 《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》HJ/T 298-2007

    检测周期:咨询电话:020-386657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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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体废物检测

什么是固体废物


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、加工,流通、消费以及生活的过程中提取所需目的成分之后,所丢失的固态或泥浆状的物质。

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,人们在索取和利用自然资源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时,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,总要把其中的一部分作为废物丢弃,另外,由于各种产品本身也有其使用寿命,超过了寿命期限,也会成为废物。其实一种过程的废物,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,往往可以成为另一过程的原料,废与不废是相对的,它与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密切相关,所以废物也有“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”之称。

固体废物的分类


1、按其组成可分为有机机废物和无机废物;

2、按其形态可分为固态废物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(气态)废物;

3、按其污染特性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等;

4、按其来源可分为矿业的、工业的、城市生活的、农业的和放射性的;

5、按其毒性可分为有毒和无毒的两大类。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是指具有毒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反应性、放射性和传染性的固体、半固体废物。

固体废物检测方法/标准


固体废物检测依据

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中的定义进行判断;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;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,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

危险废物鉴别方法、标准、法规

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,2015年1月1日起施行)
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(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)

(3)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 第39号 2016年6月)

(4)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 通则》(GB 34330-2017)

(5)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 腐蚀性鉴别》(GB 5085.1-2007)

(6)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 急性毒性初筛》(GB5085.2-2007)

(7)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 浸出毒性鉴别》(GB5085.3-2007)

(8)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 易燃性鉴别》(GB5085.4-2007)

(9)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 反应性鉴别》(GB5085.5-2007)

(10)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 毒性物质含量鉴别》(GB5085.6-2007)

(11)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 通则》(GB 5085.7-2007)

(12)《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》(HJ/T 298-2007)

(13)《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》(HJ/T 20-1998)

(14)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:急性毒性》(GB 30000.18-20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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